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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廉政文化建设制度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9日 23:01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纪委、中宣部、监察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推动学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培养良好的作风,特制定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廉政文化建设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条 廉政文化建设,其总体目标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体教职员工个体的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增强;二是学院整体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洁文化氛围。

第三条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举措,对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四条 开展廉政学习,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道德准则,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

第五条 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观看国家和各地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并开展讨论,畅谈教育的体会和感受,使大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六条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廉政教育纳入学校师德师风教育的范畴,加强对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将廉政文化的精髓融入良好师德师风的创建活动中。

第七条 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开展崇尚廉洁、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将廉政文化融入其中;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反腐倡廉的政策法规、活动内容、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在显要位置设立党纪条规警示标语口号,时刻提醒师生敬廉崇洁,使广大师生得到廉政的教育和熏陶,真正起到廉政文化育人、廉政文化规范人的作用。

第三章 工作保障制度

  第八条 为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学院成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纪检委员负责具体落实,党委其他委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小组成员。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小组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到人员、时间、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校纪委关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全员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分解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组织协调全院廉政文化建设有关活动,总结和宣传全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为组织领导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第十条 学院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每次联席会议后,整理会议纪要,经党委书记审定,分送联席会议各成员。

第十一条 党委应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所涉及的经费纳入单位预算,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保证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经费有稳定来源并随着学院财力的增长得到逐步提高。

第十二条 学院设有廉政文化活动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文化活动,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全体教职工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积极投身到廉政文化活动中去,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