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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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7日 21:29 点击数:

为表彰在教学一线做出重要创新,促进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提高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教师,决定设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

一、评选时间

每学年开学的第一周为推荐时间。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比例
  1. 承担我校本科、高职各类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学院正式教师;
  2. 各专业按本学年教师人数的10%推荐参评教师。
三、申报条件
  1. 近连续两个学年均承担我校本科、高职各类教学任务,并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
  2. 认真完成教学工作,近连续两个教学年度学校教评结果优秀,且未出现教学事故;
  3. 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建设,所承担的课程相关教学文件(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大纲、实验指导、学院网上课程介绍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教学实际要求,并且已全部上传学校或学院指定的网站,并且能持续进行网上教学,和学生互动效果良好;
  4. 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从上次获奖至本次申报前,主持有院级以上教改项目或者省级教改项目前两名者(项目应当结项)、或在教育类CN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以上教研类论文(限第一作者)、或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有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教材并已在多个学校推广使用;
  5. 关心学生成长,担任过学生专业指导教师且学生评价优秀、辅导学生参加学院指定的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或认真参与学院组织的集中实践教学且学生评价优秀。
  6. 凡在本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的教师;
    2. 在一个学期任课期间凡非公事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或请假总天数在10天以上者;
    3. 发生过教学事故(包括未经批准缺课、调课、考试事故等)的教师;
    4. 教学纪律松驰,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不认真编写不按时 上报的教师。
四、评选办法
  1. 各专业提出候选人名单或本人向专业教研室提出申请;
  2. 被推荐人填写《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除网上教学资源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复印件;
  3. 候选人在学院做述职报告,重点讲述本人在教学和教学改革中的工作业绩,并展示相关材料;
  4. 在院长主持下,组成10人教学优秀奖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获奖名单和等级,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通过。
五、奖励办法
  1. 奖励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级;
  2. 每年教师节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 教师获奖情况,作为职务晋升、晋级与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
  1. 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