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网站>>本科生教学>>规章制度>>正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1日 14:47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 为了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不断丰富研究成果,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结合学校有关政策和我院的当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 支持措施
  • 在学院的教师有比较优秀的课题源之后,学院将积极组织人员帮助申报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学院根据课题情况,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可以为课题提供资金或设备的支持。
  • 支持教职工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业务会议或考察、各种培训,其审批权放在各个部门(各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团委),其费用从各部门的经费中支出,并按学院财务规定例行报销手续。由学院委派所参加的重要会议,其费用从学院的经费中支出。
  • 学院教师在学校规定的国内专业核心期刊以及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的A类和B类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其版面费由学院全额报销;在上述范围之外的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持权威机构的检索证明(SCI检索或EI检索)一年最多可报销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论文版面费。该支持措施直至教师申请到国家级项目或有资助的省厅级课题为止。
  • 对于没有获得资助的国家、省部级(含教育厅)课题其结项验收费用(查新、测试及鉴定)由学院资助。
  • 其他专门支持措施,可以另行规定。
第三章 奖励
  • 省级教改项目立项,一次性奖励1000元。没有获得资助的,学院配套资金3000元。
  • 教改项目获得省级奖励的,特等奖奖励10000元,一等奖奖励8000元,二等奖奖励6000元。该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支配。
  • 申请国家级项目获得立项的,学院将把学校奖励给学院的奖金用于对应项目的支持。
  • 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的A类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学院奖励10000元,B类奖励8000元,C类奖励3000元。
  • 学院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学院指定的竞赛(国家级竞赛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其他需要参加的竞赛,其竞赛级别和奖励标准由学院审核确定)获得名次的,学院给予鼓励,并在评先评优及晋级工作中优先推荐。
    1. 取得国家级奖项的按照每项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
    2. 省级一类竞赛(挑战杯、ACM)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3. 省级二类竞赛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 以上科研奖励和学校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四章 附则
  • 本办法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