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完成我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原则
第二条:为了更好的对本项工作进行领导,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领导小组,统筹整个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条:设立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根据领导小组的建议,成立若干答辩小组,设组长一名、答辩秘书一名,组长作为答辩领导小组成员。
第四条:教学办公室按照答辩领导小组的安排具体实施有关工作。
第五条:答辩委员会的工作不受任何人的干扰,应依照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对每一位同学的论文进行审查和质疑,并独立作出是否通过的决定。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节点控制
第六条:启动:在第六学期期末最后一周,召开该年级全体学生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启动大会,宣布学校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学生分配:学生和指导老师之间采取双向选择或指定机制,确认每个老师指导的学生,此工作在第六学期放假前完成。
第八条:学生和指导老师见面:根据学生和指导老师的约定,学生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和指导老师见面,听取指导老师介绍有关论文(设计)的有关要求,并签署《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第九条:任务下达:指导老师要认真了解学生的技术背景、研究兴趣,慎重的为学生确定选题,经过充分沟通后,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此任务应当在第七学期的第10周前完成。此项工作应当作为论文指导过程的第一项必填内容。
第十条:提交开题报告:根据任务选题,学生应当在老师的指导下,认真查阅有关文献,确定技术实现路线,并撰写有关开题报告。指导老师应当认真审核学生的开题报告,特别是有关文献部分是否充分反映了对相关文献的研究,如果存在虚假情况,直接返工并记录在册,作为论文不合格的一项依据;此项审查应当作为论文指导过程的第二项必填内容。
第十一条: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大纲:在第八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学生应向指导老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大纲,内容包括论文(设计)的完整结构,及每一章及每一节的写作重点。如果存在延期提交的现象,指导教师应记录在册,作为论文不合格的一项依据;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大纲,指出问题所在,此项工作应当作为论文指导过程的第三项必填内容。
第十二条:提交论文初稿:演示毕业设计:在第八学期的4月30日前,学生应当提交完整的论文初稿;学生应当向指导老师演示毕业设计作品,指导教师应当认真和论文进行对比,向学生了解有关作品情况;如果存在虚假情况,直接返工并记录在册,作为论文不合格的一项依据;此项审查应当作为论文指导过程的第四项必填内容。
第十三条:定稿:根据学校每年度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时间规定,应当提前一周提交定稿及相关材料(包括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等)供答辩组审核,若逾期不提交,将免去该生的一辩资格,直接进入二次答辩。
第十四条:指导老师撰写指导教师评语且给出成绩,确定是否同意答辩,不同意答辩的论文直接进入淘汰名单,不能按期提交的论文,直接进入淘汰名单。
第四章 审核和答辩
第十五条:学生的论文应当在答辩前一周(7天)将纸质版提交给答辩组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查重:学院将组织对学生论文进行查重,重复率较高者,直接进入淘汰名单。
第十七条:审核:答辩组应认真组织,对每一份论文给出审核意见,并提出问题,问题由答辩秘书集中后,反馈给指导老师。论文审核意见必须在规定答辩前两天反馈给学生。
第十八条:答辩:经指导教师和答辩组同意答辩的论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和毕业设计作品演示。答辩人应当利用PPT介绍自己的论文,并就审核阶段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答辩组可以在答辩时继续质疑,答辩秘书应当认真记录答辩过程。答辩后,答辩组撰写答辩评语,做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第十九条:论文提交:答辩通过的论文,应当按照答辩中提出的问题认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装订归档。
第五章 不合格论文的确定
第二十条:每个答辩组均将确定为不合格的论文提交至答辩领导小组,所需材料包括:设计作品、开题报告、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语、答辩记录、答辩评语等,由答辩领导小组负责对不合格论文进行评估,必要时可要求相关学生进行院内二次答辩,不合格名单按照学校要求上报。
第六章 二次答辩安排
第二十一条:学院组织二次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组成模式与一次答辩相同。
第二十二条:二次答辩安排在一次答辩结束后一周进行。在二次答辩开始前一天由指导教师整理提交学生论文最终稿、二次答辩指导记录、二次答辩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等材料(学生自行进行查重,上交的材料中需附查重报告简版)。
第二十三条: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答辩的论文,答辩人需在答辩组进行答辩,答辩组撰写答辩评语和成绩。
第二十四条:论文不通过的同学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度的论文答辩。
第七章 申诉和复议
第二十五条:在任何环节被确定为不合格论文的学生,有权在事后两天内,向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书书面提交到教学办公室教学秘书处,超出申诉期不再接受。
第二十六条:答辩委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及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学生再次答辩,复议结果应当在申诉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公布。
第八章 职责
第二十七条:专业教研室(系)职责
(一)负责为学生安排指导教师。
(二)组织审查本专业的论文选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修改建议。
(三)按时向教学办公室提交汇总后的选题清单。
(四)按时间节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
(五)答辩结束后,按规范要求对指导教师提交的论文材料进行完整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提出修改意见。
(六)按时向教学办公室提交汇总后的论文成绩清单及移交论文材料。
第二十八条: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向学生阐述学校、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
(二)了解学生的情况,确定学生的选题,对学生选题进行认真把控与指导,并将选题按要求提交学生所属专业教研室。
(三)指导学生进行开题。
(四)对学生的设计和论文撰写进行指导。并及时记录指导过程,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专业教研室汇报。
(五)学生论文材料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如同意答辩,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等材料收集整理后一并于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小组进行审阅。
(六)审核学生的论文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进行装档,并提交专业教研室。
第二十九条:教学办公室的职责
(一)在答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工作,及时向答辩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二)按时、按要求向教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
(三)负责为每个答辩小组安排答辩秘书。
(四)按照规避原则,将参加答辩的学生分配至各答辩小组。
第三十条:答辩组的职责
(一)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每一位同学的毕业论文(设计),并提出问题。
(二)对每位同学的毕业论文(设计)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并及时将结果提交给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对不同意答辩的名单同时报送教学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答辩秘书的职责
(一)汇总答辩组成员对每一篇毕业论文(设计)提出的问题,并反馈给学生或指导老师。
(二)完整、清晰地记录答辩过程。
(三)换算论文成绩。
(四)填写答辩记录。
第九章 论文材料归档要求
第三十一条:答辩结束后,学生论文档案纸质材料由指导教师整理并提交。包括: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5)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
(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语及建议成绩
(7)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8)毕业论文
(9)查重报告简版
注:凡参加两次答辩的学生均要提交两份指导记录、指导教师评语及建议成绩和答辩记录。
第三十二条:教学办公室根据各专业提交的论文电子媒介材料,按专业,分学生整理,保存至独立存储媒介归档。
第三十三条:教学办公室整理年度毕业论文题目清单、成绩清单、一辩情况统计、二辩情况统计、答辩组成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单独归档。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告知书》
各位同学: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现将有关补充要求通知如下:
1.和指导老师建立联系
学院将为每一位同学指定一名指导教师,每位同学都应当和自己的指导教师保持联系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向指导教师提交所需材料;
2.按时提交材料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个过程包括:选题、任务书下达、提交开题报告、提交论文(设计)大纲、提交论文初稿(含演示)、提交定稿、参加答辩等环节,每个环节均需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向指导教师提交材料,指导教师应认真记录提交情况,及时提交情况将在答辩时作为审核材料的一个重要内容;
3.重要时间节点
1>签署《通知》:第六学期期末;
2>接受任务:第七学期的第10周前;
3>提交开题报告:第七学期的第12周前;
4>提交大纲:第八学期开学第一周前;
5>提交初稿(含演示):第八学期的4月30日前
6>提交定稿:在规定的答辩 时间前一周;
4.论文审查重点
1>学院将对每篇论文(设计)进行查重,重复现象严重者以及抄袭者直接淘汰;
2>论文结构混乱,不完整、逻辑差;
3>论文空泛,没有实质内容;
4>使用的方法和结论存在严重错误;
5>论文格式不规范;
6>回答问题不正确或对自己的论文不熟悉。
5.关于淘汰率
自2016届毕业生起,学校明确规定每届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率不低于当年毕业人数的3%。
本人声明:我已全部知悉学校和学院关于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在指导老师的要求下,按时保质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