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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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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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勤工助学条例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4日 13:27 点击数:

一.部门设置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设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小组”,组长由院系辅导员丁栋担任,指导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的一切勤工助学工作,组员为4名学生担任的资助协理员,负责勤工助学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宗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小组本着全心全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的展开勤工助学工作。解决我院家庭困难学生在生活上的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地完成学业
三.管理办法
1.勤工助学原则上聘用当年经过贫困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持有院系出具的证明可以给予勤工助学岗位。
3.一名学生同一时期只能从事一份勤工助学工作。
4.对于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工作人员,可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有严重违纪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小组工作职责
1.在组长的指导下,负责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料的收集、审核、评定以及处理所接受的举报和档案整理等工作。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与工作等方面进行调研,及时了解他们所面临的困难。
3.积极主动的配合校学工部的勤工助学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把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分派给最需要的同学,统计、更新勤工俭学同学的信息。
4.负责监督在我院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的同学的工作状态,定期收缴勤工助学同学的工作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5.严格按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寻找或联系勤工助学岗位,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建档工作和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
五.勤工助学申请流程
学校(学院)提供岗位->个人自我评定->思想汇报->递交申请书->组织考核->初选公示->上报校资助中心->资助中心考核认证->上岗实习
六.先进个人评选规则
1.坚持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评选年度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4个月;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品德良好,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工作;
5.评选年度内未收到任何纪律处分;
6.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修全部课程须及格,无不良记录。
七.勤工助学自强誓言
维护集体,团队至上;
按时上岗,热情周到;
严守规则,耐心服务;
坚持原则,按章办事;
以身作则,精细管理;
虚心求教,加强学习;
自立自强,努力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