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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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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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5日 22:11 点击数:

学院各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我院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根据校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的通知》(校党组字〔2018〕22号)文件要求,需对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回顾和检查。现对本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1.调研排查对象是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调研排查工作按照组织关系隶属,分工负责,即谁管理的党员谁负责调研排查,不论是不是本单位发展的,只要组织关系在本单位,都要负责调研排查。

2.对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进行党员档案审核,登记涉嫌违规违纪发展的党员。必须逐个审查,如实记录。各支部书记要严格把握排查工作方法,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做到精细精准操作,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工作。

二、调研排查方法

1.教工党员由各党支部前往档案馆查阅党员档案;学生党员(含已毕业但组织关系滞留学校的党员)档案由各支部在本单位内查阅。

2.学院各党支部对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的有关档案材料,按照《自查任务清单》(附件2)进行逐一审查并填写《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发展的党员,要填写《涉嫌违规违纪发展的党员有关情况台账》(附件4)。

三、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要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工作力量,扎实推进,确保按时完成调研排查任务。

2.各党支部在审核党员档案时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在档案审查中弄虚作假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强化保密意识,排查工作信息一律不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对外公布。

3.各党支部于9月3日—5日自行前往档案馆(办公楼120室)查阅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教工党员档案。

4.各党支部要于9月7日以前完成调研排查工作,所有表格填写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附件1)进行。

5.填写《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涉嫌违规违纪发展的党员有关情况台账》(附件4)、《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5)并将文件送至学院党委办公室304。

6.对于入党宣誓不及时、预备党员逾期转正问题,要形成专项材料。

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