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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选修课选修的规定
2015-01-01 15:23 阅读量:
根据我院在选修课选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为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均衡执行,在执行学校关于选修课选修的相关规定基础上,经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
担任选修课的教师应在开学报到日向专业负责人提交有关课程选修的开班数、每班限制人数等选课要求,专业负责人汇总后及时提交教学办公室。
在每学期选课开始前,教学办公室负责在学院网站发布所有选修课的课程介绍和选课要求。
自13级开始,学科基础选修课在每学期最多允许选择一门课程。
专业选修课每学期原则上选修门数不超过2门(含)。
由学业指导办公室协调各专业教研室为学生提供选课辅导。
学生在确定选课后,填写《选课申请单》(见附件),以班为单位提交审核。
计算机类各专业一、二年级学生由学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审核、其他各专业由各自专业负责人进行审核,教学办公室留档保存。
选课审核批准后,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课程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选修,需要调整的,重新填写《选课申请单》进行审核。如果因为没有按照批准的课程选修,学院不承认所获得的学分。
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