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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015-01-01 14:52 阅读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建设是提高全院教学质量的根本性保证,是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建立、健全合理的规范化的课程建设管理制度对于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课程,包括由学院各专业1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全部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还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中的《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和《C#程序设计基础》,其他院系开设的课程,不适用本管理方法。
第三条 课程建设由课程负责人负责。每门课程均设置课程负责人,如果一门课程由一位教师承担,该教师即为该课程的负责人;如果一门课程由多位老师(即课程团队)承担,从中选定一位课程负责人。
第二章 课程建设内容
第四条 课程建设应当达到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要求。每门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各任课老师必须具有基于教学大纲的教案、教学进度计划。
第五条 鼓励开展由课程团队承担课程的课程资源共享建设。团队成员应该互通有无,共享使用所有课程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参考内容、标准课件、习题、试题、项目案例等)。
第六条 课程资源建设应积极利用学校及学院提供的网络平台,并且在教学中得以经常性应用。
第七条 鼓励教师开设新课程。如果课程是学院第一次开设,授课教师的教学工作当年度评教优秀,教学资源建设符合学校及学院要求,学院一次补贴教师课时费1000元。
第八条 课程建设事宜由专业所属教研室负责。
第三章 课程团队成员的进入和退出
第九条 课程负责人由所有与课程相关教师推荐,专业负责人认定,任期三年。经同行评议、专业业负责人认定后可以连任。
第十条 专业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每年度对所负责课程的支撑情况进行检查,给出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课程应当要求其成员限期整改,无法完成要求的,可以更换课程负责人。
第三章 课程负责人的职责与权力
第十一条 职责
1.负责组织修订教学大纲,明确课程内容在专业培养中的作用,或者明确课程内容与学生就业方向的关联度;
2. 负责组织教材的选定;
3. 负责组织课程资源共享建设;
4. 负责组织选择与课程相关的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
5. 负责各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
6. 负责组织课程教学改革,申报相关教改项目;
7. 负责制定统一的考试方案,并进行考试结果分析。
第十二条 权力
1. 有权推荐所负责课程的授课教师;
2. 有权支配课程经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