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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研活动管理办法
2015-01-01 14:42 阅读量:
第一章 总则
教研活动是指由教研室(系)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为加强对教研活动的管理,提高其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教研活动以活跃教研气氛,促进全体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学水平为目的。
专业和学科日常教研活动以教研室(系)组织为主,综合性教研活动以学院组织为主。
第二章 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人才培养方案研讨、课程研讨、教材建设、课程观摩、集体备课、学科竞赛等。
教研活动时间除学院指定外,其余由各教研室自定,活动时专职教师必须参加,每次教研活动,均应当记录开展情况。
学院指定以下时间,各教研室必须举行对应教研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的次周一,将活动记录复印件(或电子档文件)交教学办公室留存。
开学第一周,教研室应就学期工作计划、课程内容及进度协调、教学资料收集等内容举行教研活动。
第8周,教研室应就半个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教学进度等举行教研活动。
第14周,教研室应就期末考务工作进行安排举行教研活动。
考试后,教研室应就一个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每位老师对所开课程的考试情况进行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改正措施。
第三章 附则
本办法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