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财政教〔2026〕19号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拔尖人才创新实验班(图灵班)选拔工作方案》,经学生申请,初选、复选,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为5天,自2026年5月6日至5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服务中心:0371--8615726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026年5月6日